現任會長:第14屆畢業生 謝嚴蔚先生 (2016年11月5日當選)
中國文化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校友會組織章程 105 年11月5日 105年度會員大會修正通過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中國華岡學會指導綱要制定之。
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「中國文化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校友會」。
第三條 本會成立宗旨為聯絡與團結校友、提供力量協助母校生物科技研究所發展。
第四條 會址設於中國文化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(後簡稱:生技所)辦公室。
第二章 會員
第五條 中國文化大學生技所畢業校友,均為本會之基本會員。
第六條 會員應享之權利如下:
1. 出席會員大會
2. 參與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
3. 收閱本會發行之刊物
4. 審查本會經費收支情形
第七條 會員應盡之義務如下:
1. 遵守本會之章程及決議案。
2. 其他應盡之義務。
第三章 組織及會議
第八條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下設理事會,由各屆會員,每屆推派代表一人為理事組織之,再由全體理事推舉一人為本會會長。會長可指派一至二人為副會長,協助本會工作。
第九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及臨時會議兩種。定期會議於每年召開一次,臨時會議經全部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聯名,得以大會名義召集臨時會。會員大會及臨時會會議由會長或理事中推舉一人主持之。
第十條 會員大會之召開,應於兩週前以書面通知全體會員。
第十一條 理事會為本會之常設機構,負責財務之審查及其他會務之推廣。
第十二條 會長及理事任期均為二年,會長得連任一次,理事得由各屆會員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連任。理事會如需要可設幹事 監事、總務、財務各一人,由會長提名,經理監事會通過後聘任之,任期二年。
第十三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,由生技所所長擔任之。
第四章 經費
第十四條 本會經費設立「中國文化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校友會」專戶管理,其來源如下
1. 校友總會之補助。
2. 自由認捐或樂捐。
第十五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經出席會員大會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修訂之。
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後正式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