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友會章程

現任會長:第14屆畢業生 謝嚴蔚先生 (2016年11月5日當選)

中國文化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校友會組織章程 105 年11月5日  105年度會員大會修正通過

第一章  總則

第一條  本章程依據中國華岡學會指導綱要制定之。

第二條  本會定名為「中國文化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校友會」。

第三條  本會成立宗旨為聯絡與團結校友、提供力量協助母校生物科技研究所發展。

第四條  會址設於中國文化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(後簡稱:生技所)辦公室。

第二章  會員

第五條  中國文化大學生技所畢業校友,均為本會之基本會員。

第六條  會員應享之權利如下:

1. 出席會員大會

2. 參與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

3. 收閱本會發行之刊物

4. 審查本會經費收支情形

第七條  會員應盡之義務如下:

1. 遵守本會之章程及決議案。

2. 其他應盡之義務。

第三章  組織及會議

第八條 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下設理事會,由各屆會員,每屆推派代表一人為理事組織之,再由全體理事推舉一人為本會會長。會長可指派一至二人為副會長,協助本會工作。

第九條  會員大會分定期及臨時會議兩種。定期會議於每年召開一次,臨時會議經全部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聯名,得以大會名義召集臨時會。會員大會及臨時會會議由會長或理事中推舉一人主持之。

第十條  會員大會之召開,應於兩週前以書面通知全體會員。

第十一條 理事會為本會之常設機構,負責財務之審查及其他會務之推廣。

第十二條 會長及理事任期均為二年,會長得連任一次,理事得由各屆會員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連任。理事會如需要可設幹事 監事、總務、財務各一人,由會長提名,經理監事會通過後聘任之,任期二年。

第十三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,由生技所所長擔任之。

第四章  經費

第十四條 本會經費設立「中國文化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校友會」專戶管理,其來源如下

1. 校友總會之補助。

2. 自由認捐或樂捐。

第十五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經出席會員大會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修訂之

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後正式施行。